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外省短信、电话“轰炸式”催收物业费!绵阳这个小区业主直呼受不了连日来,绵阳市游仙区晶蓝尚城小区多位业主打进绵阳日报社新闻热线多位业主都收到了催缴物业费的短信或电话,奇怪的是这些电话号码的归属地均为江苏、浙江、北京等地,大家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物业公司泄露。
“近期收到大量来自江苏、浙江、北京等外省号码发来的催收物业费的短信,还注明了楼栋号和业主名等详细个人信息。”10月20日,晶蓝尚城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短信像“狗皮膏药”一样,拉黑一个就会有另一个电话号码继续发来。
该小区业主李女士反映,她也接到了多条归属地为江苏、浙江、北京等外省号码发来的催收物业费短信,如:“我方将不再保留您户欠费多条信息,现你户身份信息已纳入我方催费系统。”
“未缴物业费,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但没有想到,近期收到大量外省催收短信和电话,我们需要搞清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到外省去的。”业主张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晶蓝尚城小区的物业为四川省天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而催收物业费的号码却来自外省澳门新葡澳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了解实际情况,记者根据晶蓝尚城小区业主彭女士提供的多个催收号码打了过去,对方多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几经波折,一个归属地为南京的电话终于打通,当询问对方为何会有晶蓝尚城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时,对方避而不答,只说:“我们是天青物业总公司法务部,在上海,你(业主)直接去(所在小区的)物业办公室交物业费就是了。”随后便挂断电话。
后来,记者拨通一个归属地为上海的电话澳门新葡澳京,表示想要洽谈催收物业费的合作,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来加记者的微信。
和记者联系的工作人员微信名叫“法律咨询小桃”,小桃表示,催收300户业主的标准是“按实际回收款11%提取佣金”。
“不需要物业公司营业执照,把物业公司名称、小区名称和需要催收业主的详细信息名单发来就行。”小桃说完,立即把记者拉入一个“催收反馈群”。
记者又询问小桃公司的资质,对方发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得知该公司名为重庆首赢法律咨询公司,地址在重庆九龙坡区,经营范围为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
为了做成这笔“生意”,小桃表示:“你要是还有顾虑,这个是你们当地和我们合作的天青物业李总(的)电话,你可以问问催收效果。”
把情况说明后,邓女士表示:“(物业费)我们交给律师团队催收,找的是绵阳律师团队,为什么是外省的短信在发催收信息,这个情况我不知道。”
“天青物业和律师团队签有催收协议吗?”面对记者的提问,邓女士回答:“协议肯定是有的,只是现在无法提供。”
对于天青物业委托公司催收物业费一事,记者采访了游仙区住建局物业股股长彭鹏。他表示,物业公司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需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同时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也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其他方面。
10月25日,天青物业有关负责人联系记者,传来了该公司与重庆首赢法律咨询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协议书》。上面显示,协议于2023年7月1日签订,天青物业委托重庆首赢法律咨询公司“调解”与业主之间的欠费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催缴成功,重庆首赢法律咨询公司按实际回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律服务费。双方约定保守对方的商业私密或个人隐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谢德平认为,根据《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澳门新葡澳京,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正确方式应该是直接催收或提起仲裁、民事诉讼。
天青物业授权的重庆首赢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即该公司无权代理他人处理法律事务。天青物业委托该公司催收物业费、向该公司提供业主个人信息,涉嫌非法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涉嫌违法。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物业公司,也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